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策主体
广西泛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系星屿AI平台(域名为 byunweb.cn,以下简称"本平台")的运营者。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尽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控。本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本平台通过网页端向您提供的全部产品与服务,包括 AI 对话、写作辅助、内容创作、工具箱、案例浏览、账号管理等功能。
本政策不适用于通过本平台接入的第三方服务。第三方服务有其独立的隐私政策,请您在使用前另行阅读。
第三条 术语定义
-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 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第四条 处理原则
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体包括:
- 仅处理实现明确、合理目的所必需的最少信息;
- 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向您告知处理规则;
- 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 不超出与收集时所声明的目的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
第二章 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
第五条 账号注册与登录
为实现账号注册、登录及服务开通,我们收集下列信息:
- 您注册时主动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
- 您设置的登录密码(经不可逆加密算法处理后存储,我们无法获知、查看或还原其明文);
- 您通过兑换码开通付费服务时提交的兑换码及其使用记录。
处理目的:识别您的身份、建立并维护账号、开通相应服务权益。
第六条 AI 对话与内容生成
为向您提供 AI 对话、内容创作等核心服务,我们处理下列信息:
- 您主动提交的对话内容、创作素材、提示词;
- 您收藏、保存的内容与历史对话记录;
- AI 模型生成的回复内容。
为实现多模型对话能力,您的部分对话内容将被传输至相应第三方大模型服务商进行处理,该等传输以生成回复所必需为限。
处理目的:生成并返回您请求的内容,维持对话上下文的连续性。
第七条 设备与日志信息
为保障服务安全稳定运行、防范风险及改进产品体验,我们收集下列信息:
- 设备类型、操作系统、浏览器类型及版本;
- IP 地址、访问时间、访问页面及操作记录;
- 服务调用记录与异常日志。
处理目的:身份校验、安全防护、故障排查、服务优化。我们仅以脱敏、聚合、去标识化的方式进行分析使用,不用于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
第八条 人机校验信息
为防止自动化程序恶意调用、保障服务稳定,我们在特定场景下进行人机校验,并写入必要的校验凭证。该凭证仅用于确认当前访问为真人操作,不包含您的身份信息,有效期较短。
第九条 信息的其他使用
除下列情形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
- 已再次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 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所必需;
-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 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 委托处理、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第十条 委托处理
我们可能委托第三方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以支持服务的正常运行。受托方包括云服务器提供商、大模型服务商、内容安全检测服务商等。
我们会与受托方约定处理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信息种类、保护措施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其处理活动进行监督。受托方不得超出约定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 共享
我们不会与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 为向您提供 AI 对话等核心服务所必需,向第三方大模型服务商共享生成回复所必需的对话内容;
-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应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
-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或授权。
具体共享对象与共享内容详见《第三方共享与 SDK 清单》。
第十二条 转让
我们不会转让您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 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名称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项下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第十三条 公开披露
我们仅在下列情形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依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应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且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 事先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第十四条 例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下列情形中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取得您的同意:
- 为订立、履行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个人信息的存储
第十五条 存储地点
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我们部署的服务器,当前位于中国香港地区。
第十六条 跨境传输
如需将您的个人信息传输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完成必要的安全评估或订立标准合同等合规程序。
基于本平台当前的服务架构,部分数据可能存储于境外服务器。我们在传输前会评估接收方的数据保护水平,并采取必要的合同与技术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存储期限
我们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存储期限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
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
- 网络日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 交易记录依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留存不少于三年。
第十八条 终止运营时的处理
如我们终止运营本平台,将提前三十日在页面显著位置公告,并按法律法规规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或依法向有权机关移交。
第五章 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 安全措施
我们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 数据加密:对密码等敏感信息采用不可逆加密算法存储,对传输过程采用 HTTPS 等加密协议保护;
- 访问控制:基于最小权限原则,严格控制个人信息的访问范围,并对访问行为进行记录与审计;
- 安全监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
- 人员管理:与可接触个人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并开展数据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 安全事件处置
如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导致您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篡改、丢失,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下列事项:
- 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
- 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
- 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
- 对您的补救措施。
同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安全提示
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请您使用复杂密码,不在多个平台复用同一密码,不向他人透露账号信息。如您发现账号异常,请立即联系我们。
第六章 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权利内容
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您依法享有下列个人信息权利:
- 知情权与决定权:有权知悉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规则,并有权限制或拒绝我们的处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查询、复制权:有权查询、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 更正、补充权:发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有权要求我们更正、补充;
- 删除权:在处理目的已实现、您撤回同意、我们违反法律法规处理等情形下,有权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撤回同意权:有权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
- 可携带权:有权请求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我们将提供转移途径;
- 注销账号权:有权注销您的账号,具体规则见《账号注销规则》;
- 解释说明权:有权要求我们对本政策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作出解释说明;
- 投诉举报权:有权就个人信息处理相关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十三条 权利行使方式
您可以通过本政策载明的联系邮箱提出行使上述权利的申请。为保障安全,我们可能需要先验证您的身份。
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并完成身份核验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对于您的合理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可能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或予以拒绝。
第二十四条 拒绝请求的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可能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涉及商业秘密的。
第二十五条 逝者信息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本章规定的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七章 未成年人保护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人使用限制
本服务面向成年人提供,我们不以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
若您为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的陪同和指导下阅读本政策,并在取得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本服务。
第二十七条 监护人权利
如我们发现在未事先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将尽快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如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或需要注销相关账号,请通过本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详细规则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第八章 自动化决策与算法说明
第二十八条 自动化处理说明
本平台的核心功能为基于您输入的提示词生成相应内容,不涉及针对您个人进行自动化决策以评估其信用、经济状况等情形。
我们不会利用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差异化定价,也不会基于个人信息分析向您定向推送商业广告。
第二十九条 算法机制说明
AI 生成内容由第三方大模型根据输入内容计算生成。模型输出具有概率性特征,可能出现不符合预期的结果。我们已采取内容安全过滤措施,但无法保证输出内容完全准确或适用于特定用途。
第九章 政策更新
第三十条 更新方式
我们可能根据业务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本政策。修订后的政策将在本平台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更新版本号与生效日期。
第三十一条 重大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将以弹窗、站内通知等显著方式向您告知,并视情况重新征得您的同意。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 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种类发生重大变化;
-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的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
第十章 联系我们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政策的内容、个人信息的处理或保护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要行使您的个人信息权利,请通过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 运营主体:广西泛樾科技有限公司
-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邮箱:support@byunweb.cn
- 服务网址:https://byunweb.cn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并完成身份核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三十三条 投诉与诉讼
如您对我们的答复不满意,或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网信、电信、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法律适用
本政策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政策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联系邮箱:support@byunweb.cn
本文件版本 V1.0 · 生效日期 2026 年 10 月 28 日